重磅!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!分层、信披、交易制度全面改革发布时间:2017-12-26 17:11:09

新三板改革的靴子落地!


12月22日,全国股转公司召开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。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,副总经理隋强和副总经理张梅参加。


李明宣读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方案。这意味着自2016年6月新三板分层制度推出后,市场期盼已久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。


优化分层


全国股转公司表示,在现有标准下,标准一盈利要求高;标准二营收规模低;标准三公司公众化标准不足。


在分层制度方面,调整净利润标准、营收标准,共同准入增加合格投资人人数不少于50人人数等,将维持标准改为合法合规为主。


新标准一:净利润+净资产收益率


  •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,且年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;

  • 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%


原标准一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,且年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,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%。


新标准二: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+营业收入+股本


  •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,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%;

  • 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; 

  • 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。


原标准二要求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。


原标准三:市值+股东权益+做市商家数+合格投资者


  • 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;

  • 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;

  • 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;

  • 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股转公司表示,明年调层时间不变为4月30日,等到年报出来后再调层,初步预测不会出现创新层大规模扩容的情况。


交易制度改革:引入集合竞价,取消盘中协议转让


引入集合竞价,创新层企业单个交易日每小时撮合一次,基础层全天仅15点进行撮合。


同时集合竞价将延续此前协议转让的报价限制


此次改革将取消盘中协议转让,以后协议转让仅有盘后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,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,特定事项协议转让,用于收购等。


完善做市转让,盘后协议转让一并适用于做市转让的股票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最近一直在进行测试的交易系统将于1月15日正式上线。


同时,为配合集合竞价和盘后协议转让制度,新三板将采取盘中实时监控,对可能会存在的大额报撤单、对倒拉抬行为进行监控,对其他行为如挂牌公司关联人参与股票行为重点监控,主要通过工作流程,对市场实施实时监控,及时发现市场异常情况。


完善信披细则


实施创新层与基础层差异化信披制度,创新层从严要求,基础层坚持现有信披要求。


创新层增加季度报告披露,对于年报披露时间晚或业绩变动较大,需要披露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。同时创新层还需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1504号准则,沟通关键审计事项,会计师要定期进行更换,创新层要求设立董秘等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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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来自“读懂君 读懂新三板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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