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生新三板】战略新兴板来了,看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如何错位发展发布时间:2016-01-29 10:23:31

事件 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完善股票、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,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,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,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则,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,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完善股票、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,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,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,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则,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,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。

战略新兴板推出的时机?

战略新兴板将和注册制一起推出,人大将审议授权国务院调整证券法,明年上半年注册制应该有明确的说法。目前上交所正在密集调研企业,首批数量应该在几十家左右。 

战略新兴板的国家定位是什么?

战新板不仅是资本市场落实国家战略的着力点、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,更是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必要屏障。许多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网络信息安全、文化安全等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远赴境外上市或计划境外上市,产业主导权部分外流,正在对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体系构成了潜在隐患。本次国务院会议在战略新兴板之后,重点提到了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,表明目前境内资本市场包容性不足已引起政府高度关注。

因此我们判断,战略新兴板将重点服务已跨越创业阶段、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,尤其是这两类企业中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企业,并高度关注新型公司治理结构。例如,境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普遍具有“红筹+VIE”架构、双重股权架构、实际控制人认定复杂、同业竞争问题突出等问题,战略新兴板将顺应趋势,预留制度空间。

战新板、创业板和新三板的错位发展问题

根据目前规则,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,对行业没有要求;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也没有行业要求,注册制改革实施后,创业板将进一步下调现有上市标准。战略新兴板定位于侧重已跨越创业阶段、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。因此战略新兴板未来上市主体可能会与创业板有部分重合,但对上市主体的产业属性和企业规模要求均比创业板、新三板更高,与创业板、新三板形成错位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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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:根据网上相关资料整理得到,民生证券研究院。

哪些行业符合战略新兴板要求?

战新板将对上市企业的行业属性提出要求,这也是目前战新板与创业板、新三板最大的差别所在。其中,新兴产业的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《”十二五“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、《中国制造2025》等国家有关文件明确的新兴产业所属企业;此外,在网上的讨论中,包括产品创新、科技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及其他创新型企业也有望进入战略新兴板。特别是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实施的“中国制造2025”十大重点发展领域: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、航空航天设备、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、电力装备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、农业机械装备。

新三板与创业板联手对抗战新板?

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。那么未来会不会是新三板与创业板联手,对抗战略新兴板横空出世带来的冲击呢?

我们认为,战新板政策的推出,监管层同时会考虑创业板、新三板的改革创新,对于三者之间的平衡会统筹考虑。在战略新兴板推出之前,新三板改革并未停止,其中的核心变量是转板机制,天枰向创业板倾斜的概率较大,毕竟创业板已经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。

据了解,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创业板存在两种方式,一是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,专门接纳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,此种方式实施的前提是降低财务指标等发行条件,即IPO方式;二是转板企业不通过发行,只通过交易所之间转板,即在新三板通过定增和交易,股权分散程度等指标达到了创业板的上市条件,实现转板。前者需要修改证券法为前置条件,而后者的前置条件为公开发行。

我们认为,在最新的新三板发展意见中已经明确企业发行股票有望放开35人的限制,这为第二种情形的转板提供了前置条件。如果新三板转板创业板政策在战略新兴板推出之前就落地,那么可以预见,创业板将分流一部分优质新三板公司。

新三板应如何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潮中加快发展?

股转系统要从市场建设的高度考虑制度供给,制定短、中、长期分步发展战略。逐步完善市场规则,与时俱进满足市场参与者的制度需求,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、创业型、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,让资本市场的源头活水更有效率地浇灌实体经济之花。

短期来看,分层标准已经出台,但分层只是手段,更重要的是结合分层实施差异化的制度安排,位于顶层的挂牌公司应当实施竞价转让方式,这在短期内还面临股权分散度不足、流通股股本较少的约束,同时也存在标的较少导致市场爆炒的担忧。

长远来看,要建立新三板长期稳定机制。一是适时研究推出退市制度,市场分层预计将加剧市场流动性的分化,在一部分企业流动性获得提升的同时,另一部分企业的流动性可能会下降,其中有的基本面不好的企业甚至会成为僵尸企业,继续留在市场中其实是对于资源的浪费。二是研究推出市场熔断机制,新三板市场不设涨跌幅,一旦分层之后出现暴涨暴跌,后果可能会比A股更为严重,这不利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。三是研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,严惩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。

 

 

风险提示:经济下行超预期,A股出现系统性风险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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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来自“民生新三板研究 ”

原文作者为 管清友、张媛、伍艳艳、田铭、乔誌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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